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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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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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召县区域内两处烈士陵园长期疏于管理维护,5月4日,该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民政局进行修复维护。5月9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启动保护英烈名誉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网络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雷锋事迹和精神的相关网络信息并作处置(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这些事实表明,检察机关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担负起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捍卫英烈尊严、护卫革命传统的神圣职责。
用法律手段维护英烈尊严是现实的需要。英烈的事迹,英烈的精神,已深深融入我们民族的血脉,是我们凝聚党心民心的精神支柱,必须永远铭记,坚决捍卫其尊严。英雄精神不容亵渎,英烈保护不容懈怠。对于歪曲、诋毁英烈最有力的回击,是依法予以严厉惩治。对于怠于保护英烈名誉、疏于维护革命遗迹的有关部门,也必须有到位的法律监督,刚性的法律约束。英雄烈士保护法在审议中获得的广泛关注,在通过后赢得的热烈拥护,充分表明了社会各界希望用法律手段维护英烈尊严的深切期盼。
维护英烈尊严,检察机关担负着特殊的责任。5月1日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的制度。这一规定,不但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更有助于破解英烈司法保护面临的难题。此前,英烈司法保护常常面临这样的尴尬:或者革命先烈没有后人,没有提起侵权诉讼的适格主体;或者有适格主体,却因没有时间、精力等种种原因而放弃起诉;有些虽然起诉了,却因英烈后人缺乏诉讼技能、承担不起诉讼成本等原因,不能有效维护英烈权益和尊严;在遇到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职时,先烈后人常常无计可施……这些难题,随着检察机关的依法介入,都将迎刃而解。检察机关可以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有力的保障,让侵犯英烈权益的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将保护英烈事业进行到底。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英烈尊严,既要惩治不法,更要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形成保护英烈的法律合力。对于公然侵害英烈权益、造成革命遗迹损害的严重不法行为,检察机关要全面、充分收集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通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实现起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英烈保护法落地实施,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合力。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英烈尊严、弘扬革命精神的良好氛围,检察机关更是责无旁贷。检察人员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用好诉前程序等法律监督手段,帮助被监督者提高英烈保护意识,解决存在问题,凝聚英烈保护合力。